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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武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1:50   阅读次数:

 为深入推进“平安桂工”建设,强化校园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切实维护我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交通出行环境,学校决定从2024年4月23日至5月23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交通安全月”活动。现将此次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以净化校园交通环境,规范各类车辆行驶、停放为首要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在校园交通安全整治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校园交通整治质量,引领和倡导校园交通文明出行,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平安桂工”基础更牢建设。

 二、主要目标

 紧密围绕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行人和车辆运行安全为目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利用校园网、电子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媒体,在校园主要区域和路口悬挂以交通安全为内容的标语、横幅,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引领和倡导文明出行。

2.利用各单位部门例会,学生晚教育、主题班会期间对师生员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特别要向学生们强调校园“禁电禁摩”“喝酒不骑车、骑车不喝酒”。讲明行进路上不看手机、不戴耳机、靠边行驶的安全重要性。

3.依托安全教育基地,发挥警校共建优势,邀请辖区交警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和演练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开展校内经营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对校车司机、保卫处巡逻车安保队员交通安全能力培训,严格、自觉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时刻绷紧安全弦。

2.严格要求桂林市公交集团、第三方校园观光车公司加强对校内行驶的5路公交、校内观光车司机管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礼让行人,校内道路减速慢行。

3.加强对第三方校园哈啰单车运营商管理,做好每天校园共享单车调度和运维工作,确保校园共享单车有序停放。

(三)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1.保卫处两校区门岗加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对外来车辆进行询问、检查、登记,严查持假通行证的车辆出入校园,对发现的假证坚决予以没收并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2.加强对两校区大门周边区域的整治。对大门内、外的禁停区域严格管理,保证校大门周边道路畅通及交通秩序良好。严禁小商小贩在大门周边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秩序。

3.加强对在校园内未划线区域停放、禁停区内停放、违规超速的车辆进行重点整治。对交通违章行为采取贴条警示、锁车纠违、取消免费通行权限、限制出入处理,定期对各类违章行为进行通报,并将车辆违规信息抄送给所在部门。

4.加强对校内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一车一码”管理。校内教职工及其家属骑行非机动车出入校园严格落实“一车一码”要求,保卫处两校区门岗对未贴通行证的车辆限制骑行进入校园;校内相关单位务工人员三轮车通行必须粘贴标识,校外送货、维修维护等临时来访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出示证件主动配合门岗做好登记,否则禁止骑行入校。

5.严查校内学生在网上购买假证、转借电动车等违规骑行的行为,保卫处将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杜绝学生违规骑行非机动车行为。

6.合理调派安保人员,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对校大门进行车辆疏导,加强对国教园区接送附小学生车辆进出的管控,指挥通行车辆有序停放。

7.开展两校区“僵尸”车辆集中清理工作,具体时间后续进行详细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按照学校部署要求,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精心组织安排。保卫处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此次活动,按照活动安排,结合校园交通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做好活动总结。请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做好此次校园“交通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并做好工作总结。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宋老师,联系方式:0773-8996110。


保 卫 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