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稳定各项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当前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层面
1.教工部、人事处要做好新进教师管理,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定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对有心理问题的老师重点关注。
2.学工部(处)要及时倾听学生意见,关心学生诉求,抓好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及时开展新生心理普查、测评工作,完善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
3.校团委要积极开展积极向上的学生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4.校医院要及时对新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反馈、干预。
5.后勤集团要及时开展学生宿舍、食堂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天台,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宿舍天台采取封闭进出口等相关措施。
6.网络与信息中心要及时开展公共教学楼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高楼层天台无安全防护门的要及时加装防护门、防护栏和警示标语。
7.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全校巡查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整体安全和谐稳定。
8.资产处要做好出租门面、出租房的管理和检查,确保用电、用火安全。
9.基建处要做好在建工地和工人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对临时房搭建的安全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学院层面
1.二级学院书记、院长要重点抓好学院师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心理摸排以及重点群体人员关注,做好一人一档备案。
2.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要强化学生全时段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和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3.学院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副院长要抓好教学安全、学生科研管理、学业预警、学生心理关注。
4.各学院要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实训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用电规范、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专项检查,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
5.学院辅导员要及时关心关怀学生,定期开展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等学生常驻场所检查,重点关注学业困难、情感障碍、心理问题等突出问题。
6.各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所使用楼栋要发挥主人翁精神,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加装各楼栋天台防护门,严管天台使用。
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
桂林理工大学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