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1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的停车环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车主自觉将自己的爱车有序地停放到车位上,不得堵塞消防、急救、行人及停车场通道,确保校园道路交通畅通,对因违停车辆造成延缓应急抢险所产生的损失,均由违停车辆车主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学校将不定期在两校区开展针对机动车辆违停乱放现象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停放在屏风校区小树林、校办楼附近,教七楼、图书馆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长期闲置、报废车辆以及连续停放不使用达7天以上的(建议因出差等原因暂不使用车辆的车主将爱车停放在体育馆周边、国际教育园区等车辆停放较少的区域),接到通知三天之内拒不挪车的,学校将该车列入黑名单并取消该车辆门禁免费通行资格,停放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25元/天)。
三、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配合学校的管理,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为创建文明和谐桂工校园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保 卫 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