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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内废弃非机动车辆的公告

作者:    来源:武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10:54   阅读次数:

为加强校园秩序管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我处将开展2017年度校园公共区域废弃非机动辆清理工作,届时将对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内的无主人认领非机动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和助力车等)进行报废处理。请各位车主在2017年12月19日前,自行将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内(教学楼过道内禁止停放)。

12月20日至12月24日我处将无人认领车辆统一存放在行知楼B座架空层,车主可凭有效证件前往我处认领,截止到2017年12月26日,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我处将进行统一报废。

特此公告。

桂林理工大学保卫处

2017年12月7日